物 价 制 度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13-09-25] [热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格执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2、成立医疗费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兼职)物价员,负责医院的物价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3、监管医院的收费情况,保证医院在向患者收费过程中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
4、坚持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原则。
5、根据国家公布的药品降价通知,及时调整药价。
6、定期召开医疗费用小组会议,对医院的收费方针、价格政策进行讨论。
7、对医院发生的价格违纪事件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相关的处罚决定报院务会审批。
8、积极配合物价局的价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
9、严格按照价格服务手册上“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批管理办法”对医院拟开展的符合条件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查、核算、定价、上报,向物价部门提供有关资料。
10、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有关规定,对医院将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查、定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在价格主管部门以盖章或发文等形式确认备案后再执行。
11、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医院物价制度规定,擅自向患者多收费的科室,给予扣除科室奖金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罚。
12、收取费用后未提供正常服务的,向患者返还收取的费用。没有合法依据收取费用(包括押金、保证金)的,向患者加倍返还多收取的费用,并承担患者因此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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