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往来款项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 应收医疗款的管理
1.医院要及时清理应收医疗款,对于未收回的公费、医保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部分,要分清原因及时进行处理。超过3年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2.按期结算医保记账款。发生医保剔除项目,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医院损失。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医保剔除款,一年汇总上报两次,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作费用处理。
3.因工作疏忽引起的收费差错,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赔偿一定的损失。出现病人欠费现象,财务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组织催讨欠款,力争减少医院损失。
二、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1.对其他应收款项,财务科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
2.职工因公出差确需暂支差旅费的,应填写出差任务单和借款单,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在出差回院后一个月内到财务科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冲销原暂借款;若超过一个月时间未办理报销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从该职工的工资、奖金中逐月扣回,直至全额收回。
3.采购需暂支、预付货款的,要填写借款单(注明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网银、现金等),注明借款用途、金额及收款人详细资料,经有关领导审批签字后予以办理预付暂借手续。该笔业务需由经办人员负责在一个月内向收款单位索取有关发票凭证,办妥物品验收入库手续,经有关领导审批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冲销原暂借预付款。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科应采用各种方式予以告知。若在付款后三个月内未能办妥有关手续(特殊情况除外),则从第四个月起,财务科将从该经办人员工资、奖金中逐月扣回该部分暂借预付款,直至全额收回。
4.领用备用金要实行定额制。因工作需要领用备用金,由领用人填写借款单,经有关领导审批签字后办理借款手续。领用部门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备用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凭有关发票、单据向财务科报销。对违反规定用途支用备用金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应拒绝报销;对于超期不报的款项,应督促及时报销;对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对于不需用的备用金,应及时结清收回;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三、 应付账款的管理
医院在收到货物时,若发票与货物同时到达,则货物验收后按发票金额记账。若货物先到而发票未到,月末根据对方提供的出库单或销货清单入库,次月发票到达后若发票与出库单或销货清单不符,则需用红字冲销原入库数量和金额,按发票数量和金额重新入库。
四、 其他应付款的管理
不准将收入列入该账户进行核算;对暂时无法明确的各类资金须在年终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五、 单位往来款核对管理
及时通过函电方式与对方单位进行联系查对。年终财务科打印询证函交经办人或对方单位核对,以从外部取得确认往来款项真实性和正确性的有力证据,从而使双方的债权、债务金额相符。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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